文章插图
按照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
【夫妻共同债务新司法解释】《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 , 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 夫妻恩爱不离不弃话语
- 个人债务纠纷诉状如何写
- 债权人起诉债务人的程序是怎样的
- 描写夫妻一路走来不容易的句子
- 结婚送的彩礼是共同财产吗
- 没有共同语言的婚姻还要继续吗
- 债务人隐匿财产的手段有哪些
- 婚后父母赠与房子属于共同财产吗
- 婚姻法婚前房产怎么贷款
- 合同债务的给付义务有哪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