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插图
合同债务是涉外合同之债 。涉外合同之债是根据涉外合同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 。
给付义务,还可分为原给付义务和次给付义务 。
合同债务的给付义务有:
1、原给付义务,又称第一次给付义务 , 是指合同上原有的义务 。如名马之出卖人交付该马并移转其所有权(主给付义务),交付该马的血统证明书(从给付义务),均为原给付义务 。
【合同债务的给付义务有哪些】2、给付义务 , 又称第二次给付义务,是原给付义务在履行过程中 , 因特殊事由演变而生的义务 。它主要包括:因原给付义务不能履行、逾期履行或不完全履行而产生的赔偿损失义务;合同解除时产生的回复原状义务 。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六十四条规定 , 向第三人履行合同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的,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
- 全天释放氧气的喜阴植物有哪些
- 泡各种茶的适宜温度及方法
- 冷锅鱼是哪里的菜系
- 心理健康对个体的意义
- 外国很现实的名言
- 乱了方寸的意思
- 感谢别人的款待的句子
- 酸梅汤的做法与配方
- 李尖尖的妈妈怎么死的
- 济南有什么适合晚上玩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