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插图
【离婚男方要给女方什么补偿吗】根据《婚姻法》第40条规定,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
如果双方在离婚时还涉及到房产分割的问题 , 法院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的,产权登记一方需要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不过,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对方适当帮助 。
- 夫妻离婚房子可以过户给孩子吗
- 老婆太厉害可以离婚吗
- 离婚房产过户费用是多少
- 离婚案件原告代理人需要做些什么
- 离婚了是要孩子还是不要孩子
- 离婚没有结婚证怎么办
- 办理离婚需要去哪里
- 离婚案财产清查是否合法
- 协议离婚有什么缺陷
- 按揭房离婚后怎么办房产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