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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合同生效后十日内可以取消吗】可以取消 。
【法律依据】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三条“投保人或者投保人的代理人订立保险合同时没有亲自签字或者盖章 , 而由保险人或者保险人的代理人代为签字或者盖章的,对投保人不生效 。但投保人已经交纳保险费的,视为其对代签字或者盖章行为的追认”之规定,保险合同虽为保险代理人代签 , 但只要投保人已经足额交纳保险费,该保险合同成立并生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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