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屯|关于疫情防控,全省各地最新规定!( 二 )


五、积极倡导丧事从简、喜事从缓 , 从严控制集体用餐规模 。 省内发生本土疫情期间 , 各餐饮服务单位不得承接单个规模超过100人的婚庆、丧事、寿宴、生日宴等各类集体用餐 。 凡是承接30人(含)以上规模集体用餐的餐饮服务单位均须提前3日向所在街道(乡镇)报备 , 并安排专人查验健康码 , 对无法扫码的人员要进行实名制登记 , 确保不漏一人 。 凡14天内有过涉疫地区旅居史、暴露史的人员不得参加集体用餐活动 。 对不按规定承办集体用餐活动的餐饮服务单位 , 一律予以关停 , 造成疫情传播后果的 , 将严肃追究承办餐饮服务单位及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
六、商场超市、宾馆饭店、车站、农集贸市场、景区景点、企事业单位等公共场所和小区、村屯、出租车、公交车等 , 要严格执行“扫码、测温、戴口罩”和从业人员健康监测、规范消杀等防疫措施 。 对不严格落实防疫要求的公共场所、小区、村屯、出租车、公交车等 , 该关停的关停 , 该追究责任的严肃追究责任 。
七、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 特别是发热门诊、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个体诊所等 , 要加强对发热、干咳、乏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肉痛、腹泻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的监测 , 一旦发现可疑症状患者要立即采取留观隔离措施 , 第一时间向属地疾控机构报告 , 严禁患者私自离开 。 零售药店要严格执行购买退热、抗生素、抗病毒、咳嗽感冒类药品实名登记制度和购药原因及现实情况核查制度 , 并要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屯)报告 , 落实闭环排查管控措施 。 对隐瞒不报的 , 一律予以关停 , 造成疫情传播后果的 , 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
八、社会福利机构、养老服务机构、精神卫生机构、公安司法行政监所等实行全封闭管理 , 暂停探视活动 。 各宗教场所暂停对外开放 , 暂停集体宗教活动 。 加强校园管理 , 严格执行扫码、测温、戴口罩等疫情防控措施 , 除师生和校内教职员工外 , 其他人员禁止随意入内 。
九、各类重点人群及特殊经营场所从业人员有责任和义务定期主动进行核酸检测 , 做到“应检尽检” , 其他人群实行“愿检尽检” 。 对不按疫情防控要求组织从业人员核酸检测的场所 , 一律予以关停;对未按规定频次进行核酸检测的人员 , 将实行“龙江健康码”黄码管理 。
目前 , 国内部分地区零星散发疫情的接连发生 , 再次提示我们疫情防控措施时刻不能放松 。 广大市民群众要始终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 , 切实提高自我防范意识 , 自觉坚持良好卫生习惯 , 勤洗手、常通风、戴口罩、不聚集、用公筷、分餐制 。 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 , 请勿自行服药 , 应尽快到附近发热门诊排查和就诊 , 就诊过程中要全程做好个人防护 , 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 并主动告知旅居史、接触史 。
以上疫情防控措施 , 根据疫情形势变化适时进行调整 。
七台河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1年10月29日
伊春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第160号通告
当前 , 国内新冠肺炎疫情呈现多点散发的严峻态势 , 我省也出现确诊病例 , 为扎实做好我市疫情防控工作 , 确保全市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 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采取必要的限制措施 , 严防疫情输入传播扩散 。 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倡导广大市民群众非必要不离伊、不出市 , 涉疫地区抵返人员均须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 无检测报告的人员进行落地核酸检测 , 检测结果未出前严禁随意流动 , 并分类实行集中、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或居家健康监测 。 党员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要带头落实疫情防控要求 , 非必要不离伊、不出市 , 公职人员确需离伊的 , 须严格履行审批程序 , 谁审批谁负责 , 离伊时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 返伊后须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 并严格执行隔离制度和医学观察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