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互联网+医疗”的现状、问题与发展路径( 二 )


我国“互联网+医疗”起步较晚,但在国家政策推动与信息技术高速发展的双重保障下发展迅速
为跟随世界“互联网+”的发展趋势,形成以互联网为创新要素的医疗环境发展新形态,我国于2015年发布了《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发布以来,国内基于互联网的医疗卫生服务发展迅速。政策上,不仅为“互联网+医疗”的发展提供了纲领指导,还在互联网诊疗管理、医疗技术规范、服务价格、医保支付等方面提出一系列具体措施来推动其积极发展(如图1所示)。
至2020年底,我国“互联网+医疗”的服务应用已达千余个,主要分为医院主导和企业主导下的服务,在医疗诊断、健康管理、传染病流行趋势预测、辅助诊断、医院管理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由医院主导的“互联网+医疗”服务医院具有运营权,就医服务由医院提供,医生的就医行为受医院管理,问诊费用由医院统一结算后分配,就医流程较规范且更接近线下就医的服务。在我国全力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中,医院主导的“互联网+医疗”快速发挥了跨地域、非接触的优势,实现了日常诊疗与预防诊疗的双重功能。各大医院疫情期间纷纷开启“互联网+医疗”的实时预防诊疗平台:线上提供防疫科普、接诊患者、判定疑似病例、提出应对措施、提供心理疏导等,对降低院内感染几率、阻止疫情蔓延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但医院管理的“互联网+医疗”服务主要提供预约挂号、智能分诊、科室医生查询、健康咨询、医院导航等功能,用户群相对较窄,诊疗服务尚未得到广泛应用;且处方单会流转交至企业负责,可能出现医药分离的局面。企业主导的“互联网+医疗”服务不受线下医院的束缚,有很高的自主权,收益主要来源于问诊费分成及处方药返点,医生的数量和质量在服务中具有关键作用。但企业管理的“互联网+医疗”服务主要包括医疗咨询、疾病查询等功能,主要满足用户日常寻医问诊的咨询服务,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患者的医疗需求;且企业的趋利性使患者在就医过程中易被引导消费。
“互联网+医疗”不仅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我国医改政策中分级诊疗制度的实施,而且在实现诊治一体化、明确服务监管、做好信息安全等方面存在挑战
“互联网+医疗”在疫情防控期间的爆发式增长,除了源于疫情直接带来线上服务的大量需求外,也得益于近几年国家政策指引和多方持续推动。然而,随着公众预期的逐渐提升和工作的深入推进,发展“互联网+医疗”也遇到一些问题。
第一,以医院为主导的服务问题。首先,依托实体医院的“互联网+医疗”服务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冲击我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以下简称为医改)政策中分级诊疗制度的实施。我国医改政策将人民健康作为重大民生问题,分级诊疗制度的实施是有效促进医疗资源合理分配、最大程度满足不同患者医疗需求、保障患者就医可及性的有效措施。分级诊疗制度按照疾病的轻重缓急及治疗的难易程度进行分级,不同级别的医疗机构承担不同级别疾病的治疗,逐步实现从全科到专业化的医疗过程。然而,目前来看,国家对省级医院全面开展“互联网+医疗”服务后,各互联网医院平台线上服务越来越多样化。患者通过省市级医院的线上平台进行预约挂号、在线问诊等更为方便的医疗活动,跨越了基层医疗机构的首诊机制,忽视双向转诊的医疗政策,使得“大医院吃不了,基层医院吃不饱”的现象愈发严重。
其次,对于医院为主导的“互联网+医疗”服务模式来说,功能上还存在一些短板:目前的互联网医院主要包括图文问诊、视频问诊和图文视频相结合的问诊,较少实现诊断治疗一体化的电子就医全过程;对于一些无法通过在线判断的疾病(如创伤性脑或脊髓损伤、胸痛和麻木、撕裂伤等)未清晰列出来。并且,省市级医院的电子健康档案未能与基层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信息进行互通互享,线上与线下信息技术还未实现良好对接。我国大多数大型三甲医院的电子病历、健康档案等患者医疗数据对外不公开,不向其他区市医院或基层医疗机构开放,无法实现随后复诊、健康管理在基层的无缝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