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少分或不分的情况有哪些


离婚财产少分或不分的情况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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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少分或不分的情况有哪些】根据新《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离婚时 , 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 , 对隐藏、转移、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离婚后 , 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