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插图
职工工作中因故意致人损害,用工单位承担责任后是可以向职工追偿的,但是赔偿比例有一定的限制 。但是职工工作中因重大过失致人损害 , 用工单位承担责任后不可以向职工追偿 。
【职工过失伤人单位要承担赔偿吗】【法律依据】
根据我国《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中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 。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 。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
- 企业倒闭对在职工人有何补偿
- 伤人交通事故扣车期限是多久呢
- 醉驾国企职工是否会被开除
- 能申请公房产权共有吗
- 什么网站可以找兼职工作
- 社保职工医疗一档与二档的区别
- 撞伤人在肇事车上要拘留吗
- 年龄越来越大悲伤人生感悟
- 领取过失业保险还可以领失业补助金吗
- 如何保护孕期女职工的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