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插图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规定 ,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
【交通事故主次责任怎样确定】(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 , 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 , 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
另外,以下两种情形 , 当事人应承担全部责任: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一条规定,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承担全部责任:(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二)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 。
- 医生遇到交通事故有误工费损失吗
- 多大年龄需要负刑事责任
- 交通事故死亡的赔偿项目有哪些
- 责任担当是什么意思
-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含交强险吗
- 驾驶别人的车发生交通事故怎么办
- 交通事故评残程序是怎样的
- 买了第三者责任险撞到人需要赔吗
- 交警处理交通事故原则是什么
- 侵权责任法产品责任主体如何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