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规范临床用药!《国家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调整工作规程》发布

国家卫健委近日印发《国家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调整工作规程》 , 旨在加强我国临床合理用药管理 , 不断规范临床用药行为 , 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 实现安全、有效、经济、适宜的合理用药目标 。
【国家|规范临床用药!《国家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调整工作规程》发布】规程明确了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的遴选范围 , 确定了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的调整原则、周期和工作程序等 。
规程提出 , 纳入目录管理的药品应当是临床使用不合理问题较多、使用金额异常偏高、对用药合理性影响较大的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 。 重点包括辅助用药、抗肿瘤药物、抗微生物药物、质子泵抑制剂、糖皮质激素、肠外营养药物等 。
规程明确 , 目录的调整共包括启动调整、地方遴选推荐、专家汇总、公布结果4个阶段 。 目录更新调整的时间原则上不短于3年 , 纳入目录管理的药品品种一般为30个 。
规程还要求 , 对调整出原目录的药品 , 地方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继续监控至少满1年 , 掌握其处方点评、使用量、使用金额等情况 , 促进临床合理用药水平的持续提高 。
国家卫健委表示 , 对尚未纳入目录管理的药品 , 也要求做好常规临床使用监测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