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冷静期后离婚变难了 离婚最快的解决办法( 二 )


“民法典实施后 , 对于法院判决不准予离婚的案件 , 当事人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 , 对于没有条件分居而仍旧居住在一起的 , 或者能证实分居但未满一年的 , 或者实际分居满一年但对方否认的(由于没有规定分居制度 , 只要对方否认分居 , 一方要证实分居是挺难的) , 法官极有可能以未达到‘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 , 双方又分居满一年’的条件为由判决不准予离婚 , 也就是说 , 离婚比以前难了 。”游植龙说 。
同样认为“离婚变难了”的广州市律师协会婚姻家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广东广强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吴杰臻表示:“离婚冷静期实施后 , 协议离婚会变得更困难 , 主要是当事人在60天(申请离婚30天后才可以领证 , 第31-60天内要共同领证 , 有一方逾期不去领就视为撤回离婚申请 , 所以是60天)的时间内轻易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的事项反悔 。”
尽管离婚难了些 , 但仍有办法 。对此 , 有律师在网上提出了一种解决思路:“想离的总有办法 , 当事人到法院起诉 , 然后调解离婚 , 这比去民政部门离婚来得更快 。”
对于这一方案 , 游植龙向采访人员表示:“假如双方协商一致 , 到法院调解离婚确实有可能更快 。”
离婚冷静期事实上已拯救了一批婚姻
游植龙介绍 , 离婚冷静期制度设计的初衷是:近年来由于群众观念的改变 , 我国协议离婚数量连续攀升 , 为减少草率离婚的现象 , 因而设立离婚冷静期 。
事实上 , 这一制度确实拯救了一批婚姻 。
广东在离婚冷静期制度的探索方面走在全国前列 。早在2018年7月16日 ,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就发布《广东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程序指引》 , 提出了诸多走在全国前列的创新性制度 , 其中包括离婚冷静期制度 。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当时介绍 , 离婚冷静期制度为促进当事人约束情绪、理性诉讼 , 或者帮助当事人修复情感、维护婚姻 , 人民法院可以设置一定期限的冷静期进行婚姻救治和情感修复 。这之后 , 离婚冷静期制度在广东的一些离婚案件中得到适用 , 并确实拯救了一批濒临破灭的婚姻 。
不过 , 游植龙同时表示 , 离婚变得难了 , 可能会缓解当下高离婚率的现状 , 但并不必然 。因为高离婚率有着多方面的复杂的原因 , 包括社会经济的发展进步、人们观念的改变、交往接触的增多、网络的发展等等 。(更多新闻资讯 , 请关注羊城派 pai.ycwb.com)
广东多名当事人“冷静”后决定不离了!
在广州南沙法院办理的一宗案件中 , 妻子小静与丈夫小刚(均为化名)在工作中相识 , 之后发展成恋人 。虽身在不同城市 , 但这并未阻止两人热恋 , 后两人组成幸福家庭 。后小静来到小刚所在城市工作 。经努力 , 二人买了房还有了孩子 。小静的父母也来到两人的家中帮忙带孩子 。
三代人一起生活了几年 , 由于生活习惯、对孩子教育方式、消费理念等的差异 , 小刚与小静及其父母之间的矛盾从无到有、逐渐激化 , 最终发展为相互不信任 。一次大吵之后 , 小刚离家在外租房居住 。
这一做法 , 彻底激怒了小静 , 她认为自己十多年来一直为家庭付出 , 小刚却因为一些小事离家出走 , 丝毫没有责任感 。2018年3月 , 小静向南沙法院递交诉状 , 提起离婚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