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未来医疗机构该如何设置?我们专访了国家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局( 二 )


哪些又不属于分院区?前述负责人表示 ,一是以医院“分部”形式设立且拥有独立法人的机构 , 不属于分院区范畴 , 其实质为独立的医疗机构 , 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要求进行具体管理 。二是未达到“一定床位规模的院区” , 如公立医院举办的基层医疗服务延伸点、门诊部、未设置床位的健康体检中心等 , 实质上是公立医院的服务延伸 , 将继续按照原有政策进行管理 。三是医联体、医院托管、合作举办、协议合作、对口支援等合作医疗机构 , 是独立法人机构 , 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要求进行管理 , 并要符合医联体管理等相关要求 。
发展公立医院分院区有多方面考虑 。 前述负责人解释 , 一是建立分级分层分流重大救治体系的要求 。 当前 , 新冠疫情形势严峻复杂 , 在保障日益增长的公众健康需求的同时 , 加强重大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 依托实力强的公立医院适度发展分院区 , 是确保发生重大疫情时 , 公立医院能够迅速转换功能 , 满足疫情防控需求的具体举措 。 二是满足人民群众卫生健康需求的要求 。 “十四五”时期 , 人民群众卫生健康需求不仅关注医疗服务的“公平、可及” , 更加关注“质量、水平” 。 三是规范发展分院区的需要 。 2021年6月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明确提出 , 支持部分实力强的公立医院在控制单体规模的基础上 , 适度建设发展多院区 , 发生重大疫情时迅速转换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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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动各地精准把握现状、测算未来
《指导原则》涉及很多创新性的计算公式 , 比如必需医师数、必需药师数、R值等 。 同时 , 也有“接续性医疗机构”这一新提法 。
接续性医疗机构主要包括康复医院、护理院、护理站等 , 鼓励医疗资源丰富地区的部分二级医院转型为接续性医疗机构 , 加大区域内服务协同 , 以扩大康复、护理、安宁疗护等接续性服务的供给 。 前述负责人表示 , 为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健康生活的向往 , 满足多元医疗服务需求 , 构建优质均衡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 应对当前人口老龄化的挑战 , 考虑到很多60岁以上的老年人有1种或多种慢性疾病 , 失能、半失能的老年人也较多 , 群众对于康复、护理、医养结合、居家医疗等服务的需求更加迫切 ,《指导原则》明确提出要积极发展接续性医疗机构 。
高质量发展已成为新时代的发展主题 。 指导各地制定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的《指导原则》 , 要进一步带动各地精准把握资源现状、测算未来发展需求 。 在这个过程中 , 不能简单罗列国家总体指导性目标 , 更需要在方法上和工具上为各地提供更多的借鉴和支撑 。
前述负责人指出 , 各地在使用这些计算模型时 , 首先需要准确搜集相关数据 。 如测算必需医师数时 , 首先要把握区域内人口总量和结构、分年龄段的诊疗人次、分年龄段的住院率、流入和流出的诊疗和住院情况 , 再依据调整系数K综合计算;再如 , 在应用床位需求系数R来衡量公立医院当前发展阶段时 , 各地要把握所在区域的人口总量和结构、流入人口、入院人数、住院率等现状 , 再依据服务半径对应的床位权重系数 , 测算床位需求系数R 。 当床位需求系数R≥1.3时 , 才可以视情况发展分院区 。 该负责人建议 , 各地在对区域内相关人口总量和结构、诊疗和住院等情况进行充分把握的情况下 , 借鉴计算模型 , 准确了解资源现状和需求 , 制定合理的定量发展目标 。
与《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2016—2020年)》相比 , 《指导原则》增加了“必需药师(士)数”的具体要求 。 《指导原则》同时强调 , 在设置医疗机构时 , 要统筹考虑医学教育需求 , 在医院规划建设中要根据医院承担的医学教育和人才培养工作任务 , 科学合理设置一定的教学相关门诊、床位 , 满足教学需要 。